房子托付中介帮打理,成果收不到租金了;交了租金给中介,却被房东要求搬离……近期,多地住宅租借企业因不标准运营、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宣告破产,呈现租借人收不到租金、承租人无法正常入住等状况。对此,5月22日,南宁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(以下简称“南宁市住建局”)向租借两边给出了危险提示和主张。
▲周女士收到的租借中介发来短信的截图。受访者供图
周女士将一套房子托付给某中介租借,但在2月份收租时,她却收到一条该中介机构的短信。短信中称,“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开展形成营收下降超越80%,因而恳求付出您房子租金从2月开端减至一半,等候国家发布疫情免除后,房子租金康复原状……”
周女士很无法,她觉得就算降租,也应当通过两边洽谈,而不是一条短信就履行。并且疫情完毕是个未知数,自己每个月照样要归还银行房贷,这让她感觉自己被“坑”了。幸亏,在第二个月中介便自动康复到了80%的租金,周女士牵强接受了。
也有一些房东房客状况愈加糟糕,据南宁南宁市住建局称,住宅租借企业普遍存在“高进低出”“长收短付”问题,即企业向房东收房,以高价签定合同,按月给付房东租金,再将房子贱价转租给租客,一次收取租客半年或一年的房租,多收取的房租挪于他用。在这种运营形式下,一旦资金链断裂,企业将面对破产危险。更有单个企业在歹意套取大额资金后卷款跑路,致使租借人、承租人利益遭到严峻危害。
为此,南宁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作出危险提示,并主张租借两边留意以下几点。首要,在签定合同前应检查租借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等,尽可能多途径了解相关企业的商场口碑和客户反映,主张挑选正规牢靠且已在住建局存案的住宅租借企业供给服务。二是房东保管租借住宅时,切忌盲目寻求高额租金,应及时了解周边租借房子商场行情报价,警觉租借企业“高进低出”带来的租房危险。三是承租人与租借企业或二房东签定租借合一起,尽量挑选短期付出房租,比方按月或按季度付出,留意防止一次性付出较大额度的房租,防止因企业不能正常运营时形成较大利益丢失。四是仔细阅读租借合同条款,防止霸王条款、隐形条款等,主张运用2019版南宁市房子租借合同演示文本。
修改|马海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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